如果人贩子抓小孩,小孩把人贩子打死了,小孩要负责任吗?_人贩子一般把孩子抓去干什么

由网友 陈武鹏律师 提供的答案:

小孩不光没有责任,还应当评为为民除害的少年英雄。

人贩子干的都是伤天害理的事,可谓是让人深恶痛绝。他们把本来拥有大好年华的年轻少女,拐卖到深山老林卖给年迈的单身老汉,让她们沦为单身老汉的泄欲玩偶和生育工具,一生一世都受尽折磨,大好前途毁于一旦。

他们把本来沉浸在父母关爱里的年幼孩子,拐卖到异地他乡,运气稍微好点的能被卖给收养的人,运气次点的就给卖到黑作坊做免费童工,运气最差的就给砍断手脚扔到街上乞讨钱财,无论如何都会彻底毁掉一个孩子的一生幸福,彻底毁掉一个家庭。

因此,人贩子的滔天大罪更甚于杀人放火,可谓是人人得而诛之!

人贩子的拐卖人口犯罪,是严重侵犯人身权益的暴力犯罪。因此,当儿童遇上人贩子的拐卖罪行时,当然可以行使正当防卫。另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面对拐卖犯罪等严重危及人身权益的暴力犯罪,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即使造成人贩子重伤、死亡的,也不成立防卫过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更何况,最近最高检发文明确表示,未成年人正遭受侵害时,任何人都有权介入。因此,不光儿童本身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儿童亲属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任何人看到这种情况都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因此,这个问题都不用涉及到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层面了,人贩子被儿童防卫致死,也只是死了活该!

由网友 趣多金 提供的答案:

趣多金观点:当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捍卫自己的生命权。

对于人贩子,可以说是每个人都对其恨得牙痒痒了,而最近就在网上看到一个关于人贩子的脑洞打开的问题,题目假设是:"如果人贩子在抓小孩的过程中被小孩打死了,那么小孩子要负责任吗?"

我相信,除了一些人贩子以外,大多数人看完这个问题第一反应就是:"这还用说吗,这就是人贩子活该,罪有应得。"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我们还是要从理性客观的角度去分析一下。

首先,从人贩子的角度来说,人贩子去抢小孩这件事本身就属于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属于对小孩子自身生命安全的一种侵犯,而小孩子以及其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是有权利进行反抗和自我保护的。而对于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孩子来说,能够保护自己已经是不易了,是不能要求其进行什么正当防卫的。

因为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说,如果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未成年人进行伤害,那么其实是罪加一等的。而未成年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另一种解释就是不会以成年人的法律去要求未成年人。而就这件事来说,就是即使人贩子被小孩子打死了,那么小孩子也不用为此负责。

然后,咱们从现实角度来说,这种人贩子被小孩反杀的情况出现的概率几乎为零。毕竟,一个人贩子如果连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子都抵抗不了的话,那他也不会考虑去抓小孩子获取不法收益了。调侃一点来说,如果一个人贩子真的摊上了这种事,那估计将会成为同行的笑柄。

那么,作为小孩子监护人的父母又是否需要为自己孩子的行为负责呢?答案是:不需要。因为,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孩子不受伤害的,并且只有在孩子主动伤害他人,是需要担责的情况下,才会由监护人为孩子买单。而现在的情况是,孩子没有责任,那么自然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也是不用为孩子的行为负责的。

虽然这是一个脑洞问题,但是,还是希望我们能够从中学习到一些理性判断的常识,而不是一味地情绪化判断。

了解更多贷款知识,避开贷款陷阱,欢迎关注:趣多金。让你不再走弯路。

由网友 wei9800 提供的答案:

女高中生小刘外出游玩,不幸把钱包弄丢了,结果没钱买票回家。这时,一个30岁左右的女子走了过来,说可以借钱给她,帮她解决眼前的困难。

小刘一时心急,也没有多想,就一路跟着她,来到了一处偏僻的乡村。其实这位30多岁的女子是一名人贩子,此时想以4000元的价格将小刘卖掉。

渐渐地,小刘也感觉到了不对劲,终于发觉。不过她明白自己人单力薄,如果强行逃跑,恐怕会适得其反。于是,她将计就计,告诉人贩子,自己还有三位女同学也在附近,能不能把她们也喊过来。

人贩子贪心大起,答应了小刘,并将小刘安排到了附近的招待所,让小刘赶紧把她的同学都叫过来。

此时的小刘终于恢复了自由,本想一走了之,但又觉得这样太便宜人贩子了。于是,小刘和路边的一位大叔主动搭讪,正巧这位大叔也是单身,于是小刘就以500元的价格将正在招待所等待的人贩子卖给了这位大叔。

之后,小刘以见同学家长的名义将人贩子带到了那位大叔的家里,自己借故离开,拿着500块钱,平安到家,之后父母带着她报了警。

令人想不到的是,那位大叔也是一位人贩子,并且玷污了那位30多岁的女性人贩子,还转手卖给了同村的一名李姓光棍。

之后,警方成功破获此案,女性人贩子被判无期徒刑;大叔人贩子被判18年;李姓光棍收留被拐妇女,被判两年。

本来小刘也要被判三年,但考虑到她还未成年,主观恶意性不大,而且还帮助警方成功破获了这一重大案件。因此,对小刘不再判刑,只是批评教育了一番。

由网友 忆壶老酒 提供的答案:

我们要知道人贩子抓小孩儿的这种行为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一经被抓获被判入狱是毋庸置疑的。

首先说人贩子偷小孩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与偷窃其它财物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给受害者家庭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因为自家小孩儿被偷导致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家破人亡"的案例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在我们当地有一个叫做金银河的小区,周边有一个广场作为老年人休闲娱乐之用。作为笔者的我饭后闲来无事也常会去广场与熟悉的人聊一聊天儿,看一看广场舞或者是扭秧歌的。记得有一天晚上八点四十分钟左右,广场的不远处传来了嘈杂声并且还围了很多人,出于某种好奇心理我也与同伴一同前去观看,只见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大爷昏迷倒地已不省人事,围观的群众有很多人在打120寻求帮助,最终老人被抬上了救护车。后来得知是老人昏迷的原因居然是老大爷带出来玩耍的,只因一个不留神小孙子却不见了踪影经多方寻找未果才导致老人伤心过度而昏迷。过了大约一个月左右我听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这位老大爷因为思念孙子心切已过世(未加证实)。此事件(案件)我们不妨站在老大爷的角度来感受一下失去了疼爱有加的小孙子该如何向家里人交代?从此再也见不到小孙子那活泼可爱的身影又是怎样的一个心痛?我个人认为这种心在淌血的伤痛应该是无药可医的。

我们再回到主题,假如人贩子抓小孩儿,小孩儿把人贩子打死了小孩儿要负责任吗?我个人认为小孩儿的这种行为实属"正当防卫"不但不负有刑事责任同时还是要受到法律保护的。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有两点,

理由一,被偷小孩儿应该未满14周岁属于未成年,还不构成"责任行为能力人"所以说不负刑事责任。

理由二,人贩子偷小孩儿这种行为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无论小孩儿采用何种方式将人贩子置于死地完全符合刑法中"正当防卫"相关条款之规定。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的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此条款已有明确说明"人贩子"被小孩打死了应该适用于此条款(正当防卫)。不知道此回答是否能够帮助到题主?如有不同见解或质疑请评论区留言。

声明:笔者并非法律工作者,此观点均为笔者对于法律知识的肤浅认知,如有不足之处诚恳接受指正并表示衷心感谢。

由网友 流芒流 提供的答案:

这是不太可能发生的事。买卖小孩才是人贩子,偷抓小孩不知道法律如何界定。应该是控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慮待罪?应数罪并罚!

小孩万一把人贩子杀了应无罪释放。因为14岁以下不负形事责任!何况犯罪嫌疑人犯罪在先,是被杀的主因!小孩是百分之百的自卫!

部分文章源于互联网收集,不代表默子网络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tml369.cn/14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