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物业的呼声不绝于耳,物业还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吗?_全面取消物业呼声高涨

由网友 龙卷风dh 提供的答案:

全国业主团结起来,坚决铲除骑在业主头上作威作福的物业毒瘤,坚决清除肆意侵占业主所有公共收益的物业地痞流氓,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业主自治。黑物业不退还非法侵占业主所有公共收益,就不交物业费,赶走黑物业。

由网友 孟家超市 提供的答案:

物业公司最大的问题是,把对业主的服务,明目张胆的整成管理小区,虽然小区需要管理,但当物管陈规下,管理只是物业公司捞钱的手段,服务便成了遮羞布,物业公司将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结果,便是对业主利益的侵害,因此物业公司已成小区民生最大的负累,必须取消![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由网友 光明士心 提供的答案:

物业公司不应存在。它是所谓的市场经济衍生的企业赚钱工具,同其它企业一样以盈利为目的,不择手段。不是服务性的企业。居民小区需要的是来为自己服务的,不是来给自己当爹的。

服务小区的部门不应以盈利为目的,政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像公交车一样。物业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不择手段。所以不适合在居民小区,它应去大型商场,写字楼,广场等公共场合,这个可以有大的利润。居民小区应有街道办,居委会统一协调管理,过去就是这样,一定能管理好。由街道办管理的辖区,各个小区用人雇人统一管理调配,成本反而能降下来。街道办这些人有在编,或公职人员,公务员他们不会为一点小利乱来的。相关法规设定好,设专门的物业科室。相对专业的人员来任职。我相信他们的各项素质。管理部门是为业主服务的,不应以赚大钱为目的,实现微利就可以,保证正常运作,收支公开,双方应得的和应支出的都要公开。不想公开说明有私心。政府应担起社会责任,不能当甩手掌柜的。向城市公交那样就对了。物业公司想赚大钱,可以去写字楼,广场,商场,大型公共场合。百姓居所不是你们捞金的地方。什么叫安居乐业?请相关专家搞明白。。法律制定必须以保护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否则,两者是不会太平的。 业主的小区,物业公司利用业主的小区赚的钱业主说的不算,奇葩吧?物业公司就是披着合法外衣的强盗,取消物业公司,保留物业,回归街道办社区统一管理,收支公开,利益共享。可这样那些保护伞拿不到好处了,回归有点难,阻力大,成立不了业委会的主意原因之一。 首先要搞清楚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物业公司应该做什么?做不到怎么办?找哪个部门申述?必须要有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和依法解聘物业公司的合法流程。 业主最关心的收入与支出的账目要公开化。物业公司可以盈利,但要有有合理的经营利润,不能过大,过高。*

呼吁人大修改物权法,取消强盗物业公司,回归街道办社区统一管理,收支公开,利益共享。街道办接受党纪国法的监督,几种方法取其轻,回归街道办是业主利益最大化,业主损失最小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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