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网友 青年史学家 提供的答案:
民国时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主要时期,即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北京政府时期以及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因为南京临时政府存在时间极短,并且南京临时政府是承认清政府对外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因此,在南京临时政府存在的短短几个月时间里面,是不存在所谓收回租界问题的。
北京政府时期:
北京政府,此前我们经常称之为北洋政府,北京政府留给我们的最熟悉的印象就是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卖国求荣,而实际上,虽然北京政府时期,中国的政治的确是非常混乱的,但是北京政府在恢复中国的主权,挽回失去的国权及利益方面还是做出了一些努力,并且也取得过一些成果的,其中就包括对于租界的收回。
1917年,中国宣布对德奥宣战,1917年3月,北京政府宣布与德国断交,并且收回德国在华的一切特权。在北京政府的指示下,中国的地方政府先后收回了汉口租德租界,天津德租界,这是近代以来,中国第一次从列强手中收回租界。但是一战结束后,中国要求收回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却遭到了日本的阻扰,因而爆发了五四爱国运动。
1924年,苏维埃俄国与中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并且签订了《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其中苏联宣布放弃在华的所有租界,同时还对其他在华特权进行了声明放弃,只是最终由于列宁的去世,苏联的许多承诺并没有履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国民革命军在北伐期间还先后收复了汉口英租界和九江英租界。
抗日战争期间,由于中国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同盟国与重庆国民政府于1943年签订协议,英美等国放弃一切在华特权。汪伪政权也有模有样的学起来,与日本也签订了类似协议,日本声明放弃在华特权,交出所有租界,维希法国也承诺放弃在华特权。
1945年抗战胜利后,就只有香港和澳门没有收回。
由网友 史诗杂谈 提供的答案:
租界是我国近代史中影响政局的因素之一,外国势力干涉我国内政,多在租界内策划。租界在我国作为主权丧失的象征,我国历届政府都在为收回租界而与租借国展开收回租界的谈判。抛却时间限制,自1917年开始,各地的租界被陆续收回,以下是部分租界收回的时间:
1917年,北洋政府参加欧战协约国,对德国和奥匈帝国宣战,收回汉口德租界、天津德租界和天津奥租界;
1924年,苏联宣布放弃原俄国在华租界;
1927年,武汉国民政府收回汉口英租界、九江英租界;
1931年,中国政府收回天津比利时租界;
1943年1月,美、英两国废除历史上与清政府签订的有关不平等条约,与战时陪都重庆的国民政府改订新条约,取消治外法权和在华的租界,中国国内存在百年的租界从法理上结束它的历史。(1943年3月,日本曾将杭州、苏州、汉口、天津四处日本租界"交还"汪伪政府,8月,汪伪政府又象征性地"接收"日本控制下的上海租界,以上均为日本及其控制的伪政府之间表演的闹剧。)
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宣布"收回"除了香港租界外的所有的在华租界和租借地。租界虽然名义上"收回",但租界内的外国公产一直无法收回。真正完全的取消租界与收回外国公产及各种外国特权的是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
1997年7月1日,我国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1999年12月20日,我国正式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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