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网友 知足常乐0724 提供的答案:
公司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聊天记录,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员工隐私?如何看待?
答:这样的小作坊公司的一些人自以为自己聪明,据民法典不顾,自以为是事,最后会变为:"聪明反被聪明误"。好的正规公司里面都有严格的保密协议和保密设备,一般人是无法复制粘贴内部机密资料的,内网你连互联网都无法访问。再者,你访问的图片资料是有痕迹的,查起来非常容易。
公司以查找内奸为由,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除的聊天记录,是一个非常可笑而不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的[个人信息的定义],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除非公司内部有国家安全信息被出卖,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国家安全机构来调查,那么是可以查看所有的聊天记录的,除此之外,公司的任何人是无权恢复聊天记录查看的。如果公司这样做了,员工可以一纸诉状到法院起诉公司。而公司的所作所为对人民法院来说,法院则是不予理睬不予采信的。
在个人信息安全这一问题上,我国法律中保护的立法倾向十分明晰。早在2018年就已经正式实施《民法总则》,就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有所规定。其中《民法总则》的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我国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受到法律的保护,非信息主对于个人信息的获取,必须确保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同时也不得非法使用、收集、加工、买卖他人的个人信息,也不得在未经信息主同意的前提下对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公开、转让等。
以下是自己通俗易懂的解释:公司配给员工的电脑、手机使用,即便是脱离该公司,公司也无权恢复聊天记录等。因为工作电脑、手机的这些工作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权的范畴,工作电脑、手机虽然为用人单位配发,用人单位拥有工作手机的所有权,但在劳动者经许可使用该工作手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涉及工作、生活、人际交往的微信记录,通话、信息等,也属于个人隐私,享有未经本人许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因此用人单位未经同意,不能自行恢复工作手机的信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监督应当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如向劳动者配发通讯工具、办公设备时,为明确仅限于工作用途,对于上述设备数据的获取,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必要时应当征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充分尊重并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
由网友 linbinqx 提供的答案:
单位这种行为有违法侵权嫌疑了。没有法律授权单位可以以找内奸为由,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聊天记录,突查员工手机,查看员工隐私。
只有国家有关执法部门在工作需要、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检查公民个人手机或电脑里的隐私信息。
单位不可以也无权擅自查员工手机或电脑隐私,员工个人主动自愿让单位检查的话,那另当别论。
由网友 珍惜所有聚缘人 提供的答案:
[灵光一闪]公司这样做属侵犯他人,隐私权,找内奷只能说上至公司老板,下至员工,都是怀疑对象,要有证据说某某人是内奷,证据确凿应交警方协查其电脑内容,不应以怀疑角度查看私人电脑内容的,侵权就是犯法,回答完毕。
由网友 飘落红尘的缘 提供的答案:
去年也就是2022年6月,公司要查我手机转账记录。
原因是我处理公司可回收垃圾,纸壳箱子铁等所有可回收物品,公司怀疑我跟工程部经理有经济往来。
我和公司领导说,如果我处理可回收垃圾是偷盗行为你们可以报警,如果我的收入是灰色收入你们可以让司法机关查,只是你们没权查我。
再后来又有领导跟我说,你就说你卖的东西有工程部经理的份,这事就跟你没关系了。我坚决没有答应他们,我不能为自己利益去害人。
后来那个经理辞职了这个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由网友 机智的风筝yr山东人 提供的答案:
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任何人和单位,都无权利私自检查员工的手机和电脑,也更没有权利,恢复员工电脑已删除的聊天记录。,公司也更没有权利,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开除员工。该公司己经侵犯了个人隐私权,以不当理由开除员工,也己违反了劳动法。
公司员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走法律程序,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清楚公司违法行为,是谁给他权利,是谁叫他这么做的,揪出他的后台保护伞。赔偿员工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员工一个清白。严惩一切违法犯罪之人给社会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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