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网友 交易哲学家 提供的答案:
很明显这样并不可行,漏洞极大。
例如一对年轻人,有一套房子,如果父母过世了,父母住的房子也过世了,年轻人名下的房子就变成两套了。
于是为了避免这个情况发生,这对年轻人并没有选择变更登记,在房产登记那里,户主依然是死去的父母。这个情况几乎每个家庭都会发生,那么二十年后,可能一代人都已经死了,但是名字还在房产登记上。
这本质相当于架空房产登记制度,变成古代类似的地契制度,例如明代登记的鱼鳞册,都是登记在这一户开始的人家,百年以后,鱼鳞册是失真,当然土地所有者可以拿出祖上的地契来证明地是自己的。
第二,离婚结婚。
如果以个人名下两套房子算,那么一家三口每人登记挂名一套,这肯定不行;届时肯定是以家庭为单位,那么这个问题在于,多大的孩子买房算一套?
结婚怎么办?离婚怎么办?那就是居民如果不变更登记,怎么办?
第三,异地
两地有一套房子,按价格高的还是价格低的算,两地收税算谁的?再叠加上上面第一因素,继承过来的房子。
实际上如果按人均面积计算,也会带来大量的问题。
我论证过,房产税无法实行,肉眼可见的漏洞你都堵不住。
我见过房本建筑面积90的房子,光全家地面铺瓷砖就用了近200平的房子····
也见过,应该缴纳契税30000,实际缴纳300,尚欠税29700的房子,是的契税发票上就这么写的,但不影响办房产证,见票办证,但是票上写的什么,房管局是不管的。
另外,还有一些房子,只在纸面上存在过····只存在于文件中,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用不存在的房子办抵押贷款····
当然,还有更牛逼的做法,即身份问题,按道理上,每个人都有唯一的身份证,有没有想过不唯一的可能存在?
有钱人的骚操作,只有你想不到的。
所以,房产税看,肯定收不到富人头上,一点都不用想。人类世界中,向富人收税,是个历史难题。
最后,我要说的事,一个国家能收多少税,其实是个固定比例,大约就是GDP的20%。
无论你用什么方式征税,就能收上来这么多。
这本质上和给小孩子布置家庭作业一样,小孩子放学,到9点睡觉前,就5个小时,这五个小时能写多少作业是大差不差的,你现在增加了一个学科,想让孩子多写一个学科的作业,不用怀疑,原来的那些学科作业肯定要被压缩,不然就不能保证睡眠了。
如果税收超过20%,对经济只有损坏作用。咱们国家税收已经达到了20%的水平,再增加可能就会损坏经济。
例如收了房产税,居民手中的钱肯定减少,减少了就会减少消费。
消费减少,那么生产就会减少,生产环节获得的税收就会减少。
那么我们就放弃征税吗?
还是回到最初的问题:向富人征税已经是难题,必须开发以前没有见过的税种,才能收割到富人。以前出现过,或者世界上其他国家收过的税种,基本上不起作用。
例如,豪车税,豪宅税,游艇飞机,高端消费品,奢侈品,高端医疗消费税,以及相关的转让税。
由网友 一纸家书 提供的答案:
您好!
不同意。房产税,本就不应该征收。个人态度是:任何想从老百姓合法持有的私有财产上再行"扒皮"的行为,都不可取。
之前看过一些"唱多"房产税的所谓专家的言论。看过之后,始终没有理解征收房产税的法理依据到底是什么。这里谈谈个人对于房产税的一些观点。此外明确一下概念:这里的"房产税",指的是国家拟对于家庭持有房产持续征收的税,而非房产买卖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
第一个观点:征收房产税,有立法依据么?
从税收角度有两个重要作用,一是增加财政收入,二是调节贫富差距。但是,如果简单的按照"二八"法则,绝少数人掌握绝大部分财富,而房产税一旦实行,不可能仅仅影响少数有钱人(否则对于增加财政收入没有太大作用),而且房产税对于少数富人的影响并不大,所以简单推理的结论可想而知——事实上,一旦实施,税收总额的占比中,必然会以绝大多数中等收入家庭为主。从社会角度,要想真正调节贫富差距,动的应该是那些通过不太上得了台面的手段攫取巨额财富的人,帮扶那些收入水平低的家庭,而不是动中等收入家庭的蛋糕。因此,结论可想而知:
房产税,不过是强制性地将纳税义务强加给老百姓,从老百姓口袋中再次、持续的拿走一部分财产而已。依此也对于题主的问题给出个人的第一个结论:合法获取的房产(包括百姓的其他财产),本就不应该再行征税,不管是第几套——个人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非常明确的立法准则。征收房产税,没有立法依据——我所谈到的"依据",不是指什么"以xx为基数、以xx税率征税",而是为什么、凭什么要征税的依据。
第二个观点——征收房产税,能抑制"炒房"么?
房产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商品化改革以来,十数年时间涨了十几、甚至几十倍,确实是一笔非常"丰厚"回报的投资,所以有了"炒房"一词。但是,为什么房价会上涨的如此厉害?原因很多,我们只说说结果:一是发家致富一批房企,造就了一批富翁。看看这些年那些"首富"都是干什么行业的就知道了,万科、万达、碧桂园、到现在身处债务旋涡的恒大……;二是大大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依靠出让土地、各种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的税费。而最终这些费用,其实都已经叠加到购房者身上。所以,房价的上涨,绝对不是因为所谓的刚需>供给造成的,也不是靠那些少数有钱人买房囤房炒房导致的。换句话说,多数老百姓手里持有的房产,其实是不由自主的耗尽积蓄购买的,没有那么多人有资本、有实力去炒房。现在又要开始对手中持有的房产再征税、让老百姓再出钱,依据是什么?
所以,依此针对题主问题给出个人的第二个结论:房产税并不能抑制炒房。限购政策已经对于炒房行为有了限制。再极端一些,不要因为当时政策考虑不周等原因"怪罪"到百姓头上——无论针对几套房征税,都是在推脱自己责任,让别人买单的行为。
第三个观点——征收房产税,能促进资金在社会的流通么?能降低房价么?
或许促进资金在社会流通是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或许降低房价是提高百姓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依靠房产税,能实现这些目的么?
一旦开征,或许能实现以上目的。但是有没有从老百姓角度推演过以下三个问题?
- 如果百姓就是持房不卖,每年缴纳房产税。结果就是财政收入上来了,百姓持续付费。
- 如果百姓不堪承受,变现房产。结果就是,市场上增加了大量存量房供给,理论上房价会降低,售房者损失,财政收入增加,而且增加两遍——售房者卖房时增加一遍,新购房者买房时再增加一遍。
- 如果百姓已经处于贷款购房状态,房价降低对于贷款成本有影响么?肯定没有。最终就相当于百姓用高价贷款低价的房子。里差外差,最终还是百姓买单。
所以无论哪种情况,相信结论是很明显的。极端一点,征收房产税出于何种目的,相信明眼人很容易能看懂。
当然希望每一个地方都有良好的经济收入用于促进地方发展;当然希望每一个家庭都能有属于自己的用于居住的房子。但是,稍微有些常理的人应该都知道,依靠"切蛋糕、重新分蛋糕"的思维并不可取,那只是对于存量财富的"均贫富"——房产税征收背后的逻辑恰恰就是如此。真正要实现经济发展、共同富裕,应该是要想着法的做社会、家庭财富的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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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网友 下棋看三步 提供的答案:
纳税光荣,纳税是义务,人人都应该依法纳税。
如果我说的这三点是正确的,那么房地产税开征一定是所有房子都征收,一个都不能少,否则就不要征。按照题主的说法,缴纳房地产税不光荣,交税也不是公民义务,交税是一种惩罚,惩罚房产所有者。有房子,拥有多套房子等同犯罪,犯罪了需要交罚金,情节轻微,交少量罚金,情节严重,交大量罚金。如果真的是这样,请不要把这个强行收取的钱叫税收,这样做会坏了税收的名字。
我就想问一问买房子的时候为什么没人告诉我这是犯罪啊,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说买房子需要交罚金。
由网友 熔剑止戈 提供的答案:
房产税开征势在必行,所谓的炒房,之所以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存在,正是因为房产税的调节作用,多套住房每年都缴纳房产税,会提升多套房屋所有者的持有成本,降低其持有多套房屋的意愿。
很多人会把目前我国目前正在征收房产税跟这个房产税混淆,目前我们正在征收的房产税是针对工商业自有住房和出租住房征收的,而网络上热议的房产税是针对家庭多套住房和豪华别墅征收的,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征收模式。
房产税在很多年以前就多次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并列上议题,之所以迟迟不能立法,个人认为是因为各级人大代表绝大部分都是社会成功人士,非富即贵,大部分都有多套房产,甚至是多套豪宅,指望他们自己投票表决从自己身上割肉很难。
个人认为开征房产税,可以有效的遏制囤房炒房的行为,也符合党中央房住不炒的决策,但是具体政策的执行,绝对不能简单的第一套房不征税,第二套房少征税。
房产税的征收应该套数和人均住房面积并行,家庭住房一套且人均面积50平米以下的不征,家庭住房二套或人均住房50平米以上的少征,家庭住房二套以上或人均住房100平米以上的高税率征收,这样可以兼顾公平,同时对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缴纳房产税后第一套住房出售的可以退还前期缴纳的房产税。
同时还应该增加公租房的面积,房产税开征以后,可能会出现多套住房房主抛售房屋的现象,国家可以低价吸纳这些闲置住房,作为公租房低价出租给低收入群体,同时增加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早日实现"房住不炒""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由网友 卡boss专业户 提供的答案:
首先说我的态度:不同意。
其次,房产税会不会收:一定收。
要收全部收,不收都别收。至于有穷的,没钱交的,用其他方式解决。
首套如果不收,如何来界定,比如我有一套2000万的房子,一套20万的房子,那么,那套算首套。再比如,我在北京有套,在8线县城有套,那么那套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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