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能全面推广吗?_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实施方案

由网友 海纳百川135194590 提供的答案:

推广?怎么推广?为什么要在以市场经济秩序规则下获得的既有商品多层住房推广加梯这个项目?你知道不知道在私有物权上的加梯是有相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加梯是民事协商行为、如果协商调解监管不好就会出现一种不可预估的矛盾,不可(预估)调和的矛盾是一种不稳定的社会因素,站在维护社会秩序与稳定的大局上。这种不稳定因素应该加以防范。

其实,我们买卖房子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契约的约定过程中(其中也包括房改房的分配过程),买下房子(分配确定认可后)就意味着你对这个房子的认可、包括他的缺点和优点,现在加梯者要打破这个契约就必须按违约的方式来处理协商调整,或出钱(赔偿)来解决、求得他们不反对才是正解,如果出钱(赔偿)也解决不了问题,就应该主动放弃,保持原样、乃至退出这个契约(搬走),任何原因(人老了,没钱了)都不应该成为打破这种以商品多层步梯房建立起来的物业管理关系的契约精神、去做为加梯的理由。

如果武断或有失公平的在原本契约下确立的住房秩序上加梯就是典型的无事生非、制造矛盾、不守规矩、破坏社会风气的不良行为!别说是为了老人、你的老人与别人毛钱关系都没有!别以搞道德绑架的方式、去透支社会上的善意、从而谋取自己的利益!为了老人方便有许多方式来解决、不是以危害别人的利益为代价、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尊重合同,尊重契约,遵守公序良俗是法治社会的要求。法律民事主体活动的诉求利益是平衡的,谁要是违背契约,在平衡的另一端增加欲望,增加筹码,就打破了原有公正的平衡,就是侵害了另一端的利益、是败坏社会风气的严重行为!

由网友 帐房先生66 提供的答案:

我认为全面推广不了。因为群众的分歧比较大,牵涉的利益问题比较多。旧房的状况怎么样去鉴别,有的预制板房房龄还有加装的必要吗。

我认为个别旧房,在全楼住户都同意的情况下,此楼经鉴定有安装的价值情况下,方可加装电梯。

真不能像当年搞大面积动迁那样,来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弊病太多。这项工程应该严格把控。

由网友 直爽勇敢的开心果 提供的答案: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很难推广。

一:老旧小区的房子,都是盖板楼,楼龄都20多年,都像年老的老人,再给他美化,涂胭摸脂又如何呢?

二:装电梯得用费用,安装费用谁掏得起啊!这些房子居住者,都是老年人,唯一的退休金,还积攒有病时看病用。

我看难以推广,不如推倒重建来得实惠,开发商可以按原面积,原地给房,需扩面积的,正常交款,这是一种利民的举措。

肯定有困难,这只是期望而已。

由网友 1xbnmv 提供的答案:

对加装电梯仅是倡导而非法定。加梯是民事行为,必须遵守的是国家法律,而不是什么地方所谓的部门政策规定!任何地方组织都没有权力规定几分之几的人同意,或有两个七八十岁老人,就可侵害一个公民私有财产权益。想要加电梯,"必须协商一致"。旧楼加梯弊端多:一,破坏了楼体结构,缩短房屋使用年限,可能导致危房。二,破坏小区绿化和空间环境,影响低层住户采光通风;三,由于后加电梯采用玻璃幕墙,低层住户卧室一览无余,隐私难保障,大白天也得拉上窗帘。四,后加电梯施工,会改变部分原有水电气管道及下水排污布局,如电压不足,排污不畅堵塞等导致污水倒灌室内。五,占用消防疏散救护通道,一旦出现火灾燃暴等事故,灭火救援难实施。六,增加的电梯是在楼外铁架架机井,变形大,噪音大。有些还装的是国家禁止使用的玻璃幕墙。玻璃受钢构应力、温度、大风、震动等影响,极易导致玻璃暴裂坠落伤人甚至致死。这种后装电梯基础沉降与楼体不同,会导致变形,加之大风、震动、冬夏温差变化因素影响,故障多,维修费用高是必然的。七,后加电梯是几户住户协议加装的,经买卖后户主变更其协议难履行,致使在电梯使用和维修保养费用问题上相互扯皮会是常态,可以避免这些不必要的负担和麻烦。

由网友 用户大胖 提供的答案:

如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3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那么业主的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合同是依法确权的证据,其内容和实体不得被他人擅自改动。原设计和证上没有电梯,也没有标示可以后加梯,所以后加梯行为不经业主同意不应强加。

如果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文释文》第二条释义给出新建、扩建、改建解释,外占地加装原设计没有的电梯属于新建工程,不在民法典278条所列表决项中。

如果依据高法《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共有部分: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等基本结构部分。第十五条业主或其他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民法典286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损害房屋承重结构…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外墙面的形状等损害建筑物外观。违章加建、改建、侵占…公共通道、道路、…或其他共有部分。而加装电梯违反了相关法律,尤其损害建筑物结构的行为,是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表决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上只有依法定。

另还有与一些法律条款相违的,说明法律不只有民法典278条,实践中仅以278条为依据加梯做法是资本和利益方获利行为,对部分业主是不公正不公平不合法的侵权行为。

由网友 歆歆面试辅导师 提供的答案:

无论哪个城市都推广不了,因为吵吵嚷嚷整了十多年,没有一个城市超过应加装电梯的7%,这就是铁的事实,因为人民群众不喜欢旧楼加装电梯。它是在一部分人得利,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下,浪费国家资金为个人所得,所贪占、进行的一项不得人心的做法,所以受到了坚决的抵制和斗争,有人歪曲法律。移花接木,把不是加装电梯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出台什么意见,但是色厉内荏,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是保护所有人利益的,所以认真进行面对面求证的时候,往往那些张罗加装电梯的人都是失败而告终,没有哪一个地方,因为个人保护合法利益,而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些嗷嗷叫要加装电梯的人,反而受到了惩罚!有的地方街道干部可以得到加装电梯完成任务奖金,但是他们有良心的人都回避这种窘境,因为他们知道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是何等的卑劣,所以加装电梯根本就推广不了,无论什么人怎样吵吵嚷嚷,怎样欺骗人民群众,但是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立场是坚定的,中国公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所以加装电梯这种不得人心的行为只能在个别地方得逞,但是大面积推广那是根本行不通的!国家建设部也明确规定,大家都同意才能加装电梯,有不同意见就不能加装电梯,建设部的意见是正确的,是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的。那些用各种花言巧语进行引诱。三番五次进行劝说的不法人员,将来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反对加装电梯的声音越来越大,因为他符合法治的观念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规定,强制加装电梯不得人心,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坚决反对,别说推广这样不可实现的事情,就是一年能达到2%的比例也把很多人累得像拉屎一样,脸色通红,气喘吁吁。这样不得人心的事情必将被停止,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将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全面推广加装电梯的念头也就是个念头罢了。

由网友 文屏锋 提供的答案:

不能!同意加梯者有一个重要理由,人都会老,要照顾老年人,有没有搞错?照顾老年人与低楼层住户有毛关系啊?老年人没有儿子孙子吗,他儿子孙子难道不应该尽孝子贤孙的义务吗?当初买房时为什么不买楼层低一点呢,还是图高楼层住起舒服吧,现在爬不动了,就把矛盾转嫁邻居,还有天理吗?

部分文章源于互联网收集,不代表默子网络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tml369.cn/14095.html


Warning: error_log(/www/wwwroot/www.html369.cn/wp-content/plugins/spider-analyser/#log/log-0619.txt): failed to open stream: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in /www/wwwroot/www.html369.cn/wp-content/plugins/spider-analyser/spider.class.php on line 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