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的固定工和合同制工人退休时间和待遇有差别没?_八几年的合同工能算工龄吗

由网友 帮兄聊社保 提供的答案:

80年代的固定工和合同制工人,退休时间和待遇有差别每没有?我国的国有企业原来一直都是实行的固定工模式,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以后进入国有企业的职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

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要求,合同制工人在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待遇,要与同岗位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工人的奖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保护用品等应当与所在企业同工种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也就是在80年代的国有企业中,虽然是两种用工模式并存,但不管是固定工还是合同制职工,其享受的待遇是完全一样的,而且合同制职工从进入工厂开始就要缴纳养老保险。

过去缴纳的养老保险,由于制度不健全,无论是缴费的标准,个人账户的建立等都还属于试点性质的,我国真正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国发(1997)26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之后开始的。但在这之前,国家进行了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和试点工作,在1992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发(1991)33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也是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和实施的标志。

根据33号文件精神,我国大多数地方都是将1992年作为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建立的开始之年,全国大部分地方基本上都是以1992年作为分水岭,即19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1992年之后的工作年限要按照实际缴费计算缴费年限。80年代的合同制职工虽然从进工厂以后就开始缴纳了养老保险,但由于当时制度不健全,属于试点性质的,很多地方都将之前的缴费年限按照视同缴费年限来计算,所以在合同制职工和正式职工之间,无论是退休的年龄还是养老金的待遇,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年龄等来综合计算的,并不会分为是固定工还是合同制职工。

综上所述,在80年代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固定工和合同制工人,除了合同制工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以外,其他待遇都是没有任何差别的。退休年龄都是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执行,1992年之后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都是按照社保法规定的条件和养老金的计算方式计算基本养老金,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退休时间和退休年龄相同的情形下,养老金是完全没有区别的。

由网友 文博凯犀 提供的答案:

1982年2月,劳动人事部发布《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

在部分省市国企开展试点工作。

1983年2月劳动人事部发布《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

全国试点范围扩大,也是各地劳动局最早开始招录劳动合同制工人。

命题提出时间定格在2020年,80年代男性合同制工人,只能定格在1983年以后。

1983年前有两种用工形式:

1、国有企业招录工人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备案的在编固定工。

2、国企阶段性招用临时工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的临时用工形式。

根据1986年国务院《关于发布改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其中《关于国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明确了国有企业实现劳动合同制。实行养老保险手册。

八十年代固定工和合同制工人是国有企业实行双轨制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制工人是个人和单位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数额很低。有养老保险手册,有缴费记录。

原则上,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但是个别地方即使是劳动合同制工人,有单位断缴养老保险现象,有的地方社保局规定可以退缴,按签到劳动合同日期算起到当时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为止,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在八十年代的国企合同制工人的职工档案里都有一个小红手册,记载了历年缴费记录。

一般只有实际缴费年限没有视同缴费年限。虽然当时国家立法,只是强调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固定工人享受同等待遇,只是体现在同工同酬。

命题提出的疑问1❓

八十年代的国企固定工和合同制工人退休时间有差别吗?

没有,都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符合提前退休条件或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正常办理退休。

命题提出的疑问2❓

八十年代国企固定工人和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待遇有差别吗?

国企固定工人和合同制工人,在同时参加工作,同时退休的条件下,工作"工龄"是相同的。总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相同。

下面讨论是以国企固定工人和国企合同制工人满足同时参加工作,缴费基数、档次相同,同时在一个省市办理退休为前提。

只是国企固定工人有视同缴费年限还有实际缴费年限;

国企合同制工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实际缴费年限。

在养老金核算中:二者都有:

a、基础养老金;

b、个人账户养老金;

区别是:

国企固定工人有过渡性养老金;

国企合同制工人没有过渡性养老金。

国企固定工人个人账户余额<国企合同制工人账户余额,差别不大。

虽然,国企固定工人比国企合同制工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少一些,但是数额不大,体现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核算中,差额很小。

但是由于国企固定工人比国企合同制工人多了一个过渡性养老金。

1、二者基础养老金相同;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同。

所以,国企固定工人的养老金会比国企合同制工人的养老金会高一些。

如果经过当地社保局批准,用人单位将你国企合同制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实行退保(社保局有此种操作方法),全部按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另当别论!

由网友 翰墨云海 提供的答案:

在同一地区国营企业固定工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在1996年1月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形成的过渡性养老金是相同的。1996年1月建立个人账户后,由于固定工与劳动合同制工人缴费工资基数不尽一致,1996年1月后形成的基础养老金不同。

依据是: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自1986年10月起企业与劳动合同制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劳动合同制工人1996年1月前的连续工龄被认定为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1995年1月1日起《劳动法》实施,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与固定工并轨。1995年3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1996年1月起社保部门为每个参保者建立个人账户。

由网友 旅居潜城 提供的答案:

我所在的这个企业里,其实在计划经济尚未完全放开的八、九十年代里,是有六种身份的人在一块上班。

第一种人,企业管理人员中有国家干部、军转干部。

第二种人,八三年以前劳动局分配来的全民固定工。

第三种人,八六年后,老职工退休,顶招的子、女,叫全民合同制工人。

第四种人,通过领导招呼,部门、关糸,借调过来的大集休工人。

第五种:八十年代,原职工下放的子、女回城,上面没有招工指标,政府准许企业办"劳动服务公司",按排子、女就业叫:"新办集体"。

第六种人,就是进企业做辅助工作的小工,那时叫:临时工。

上述六种身份的人员:同在一个企业里退休,军转干部,近年政策倾斜,养老金提高外:其他人员也就是工龄认定上有点区别,缴费一样,养老金待遇就是一样,"临时工"身份的人,他们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

由网友 李昌平8 提供的答案:

计划经济时期用工制度形式,主要有两种,即固定工和临时工。

固定工也有两种,即有国营固定工和集体固定工。

而临时工也有两种,一种是短期的临时工,主要是季节性生产企业,如糖厂,烤烟厂,水果罐头厂等。到生产季节就招收大量的临时工人,季节任务完成了就辞退,只留下正式工(固定工)或者少数长期日工。

另一种是长期日工,像我们当地的"亦工亦农",有的在单位做了十多年,八十年代后逐渐被清退,以后就不再招类似的工人了。

国有企业八十年代中期,停止招收固定工人,开始实行招收合同制工人,又叫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

全民所有制 合同制工人,以原固定工的各种待遇没有什么差别,也是经劳动部门给指标和批准招收的。但合同制工人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固定工人则不需缴费。但保费很低,每人每月二三元钱。缴费以后,所在单位还给补贴,等于单位给缴纳保费。

那么,原固定工与合同制工人退休时间(年龄)、退休待遇有差别吗?

不管是固定工,合同工,男工人和女工人(这里不包括灵活就业业人员女工人),都是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年龄作为法定退休年( 时间),男工人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

退休待遇可以说既有差别的又没有差别。

说没有差别,是说,一退休的条件都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要满15年和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二退休养老金待遇计发公式相同,都是按一套公式计算。

说有差别,主要是固定工人,在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的工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待遇。视同缴费年限指数在1--1.4之间。合同制工人不享受视同缴费年限待遇,因为,合同制工人从参加工作之月起,基开始缴了养老保险费,其工龄就是实际缴费年限。

合同制工人全部工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待遇,由于当时缴低,个人账户余额少,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在同等条件下,养老金会比固定工略低。

总之,八十年代的固定工与全民合同制工人,退休年龄相同,养金待遇如果有差别。主要是固定工的视同缴费年限占优,合同制工人待遇可能略低,但各统筹地的政策不相同。

由网友 崇文之文 提供的答案:

从退休时间与待遇上讲,原则上并没有差别。要准确的回答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首先要准确了解固定工与合同工的区别以及当年何故将固定工改为合同工。

一,固定工。固定工,及固定工作人员,当年干部工人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地位与工作是固定的,没有下岗、没有失业、也就没有再就业、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之说,到达退休年龄,单位代表国家发放退休工资。即便工厂亏损甚至倒闭,工人不存在下岗,因为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将你的工作调动,就是退休了,国家也会保证你的退休工资,不会因为单位亏损而无着落。简而言之,工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即为国家人,永远吃国家饭,从工作、退休到死均为国家包揽了。

在社会主义阶段,工人的地位发生本质的改变,工人阶级成为领导阶级,工人成为国家的主人,在社会变革与建设中起主导地位。由此工人的身份发生了质的改变,作为国家管理者的干部从工人农民中产生,所有工人与干部一样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国家、建设国家。当年工人和干部一样均为固定工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产物,是改变与界定工人作为领导阶级与工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标志。固定工是结束人类历史以来工人阶级是被压迫被剥削的历史,工人阶级成为领导阶级、当家做主主导社会实践的创始与发展。

二、合同工,是转轨改制的产物,但当年的合同工相对固定,与现在的合同制工人在本质上有区别。逐渐取消固定工改变为合同工是市场经济的须要,也是一种必然。市场经济里,国家不再包揽,工人与工厂的效益挂钩。由此就出现了下岗,再就业之说,企业私有化便出现老板与打工之说,工人在管理与生产环节中的地位与身份发生了改变。

三,退休生活费没有太大的改变,只是所领的钱本质上不同。过去领的是退休工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虽然实现行政25级与8级工资制,但无论是在职或者退休,同等身份、同等级别、相差不大的工龄,工资基本差不多。即便是县委书记与同工龄的工人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其工资也是差不多的,县委书记比工人只不过多个十元钱左右(当年县委书记18级,82元,五十多岁的七级工工人是70多元)。

至于当年的固定工与合同工在现在退休,由于身份上已无本质性的区别,故待遇上也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由网友 一溪浅月 提供的答案:

时间没任何差别,但待遇肯定有差别,而且差别还很大!

差别在哪里,在视同缴费年限。在社保没管养老保险之前,企业是按国家规定为正式职工提取退休基金,但只是正式工!养老保险转接过程,企业把以前提取的退休基金转交社保局,才有了正式工的视同缴费年限,但,这不包括临时工和合同工。后来转正的合同工,企业内部采取的是个人补交相应年限部分,如果本人补交,则企业一并转交,如果本人不补。那就等于自动放弃以前工龄了!

部分文章源于互联网收集,不代表默子网络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tml369.cn/30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