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网友 探秘大宇宙 提供的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被判决人未履行的,履行期限为二年。如果履行期限届满,被判决人仍未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即使欠钱的人名下没有财产,法院判决执行仍然有效,执行期限为两年。如果两年期限内被判决人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执行的结果也不一定能够让被判决人立刻履行义务,因为执行过程可能比较漫长,执行结果也不一定能够完全满足债权人的要求。因此,在起诉前,债权人需要认真评估被告人的财产情况和信用状况,以避免在执行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由网友 正义执行淇哥 提供的答案:
作为一名专做执行的法律人,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只要申请过强制执行这个债权就已经固定下来一辈子,只要被告不还钱,这个债权是不会自动消亡的。放心!
但是打赢官司和要回来钱是两个事情。
通常是赢了官司,输了钱,除了花诉讼费以外,除了把一纸白条换成了一张判决,其实什么都没有改变。当初想象的打赢官司就能拿回来钱,这个事情成为了一个泡影,大部分。原告都会对这个结果非常失望,从而造成了太多的与律师之间的矛盾。
律师的工作是帮你打官司讲清楚事实。
法院的工作是根据你所讲的事实,根据法律的现行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你一个交代,告诉你谁是对的。
但这些都和执行无关。所谓的执行就是把钱拿回来,落袋为安。
而这些通常对于老赖来说都是很无奈的。因为法院没有精力去帮我们查询被告的隐匿资产。法院的系统也不支持跨市查询不动产。
也就是如果你是在北京打的官司,就算被告在上海有大把的财产,北京法院也查不到,只能终本了事。
有需求就有供给,这种事情通常是由第三方机构也就是专业的执行团队来完成的。不多说了,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吧。
专做执行的法律人,我们一直在路上。
一起加油吧。
由网友 叶律师 提供的答案:
这个两年是申请执行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有的债权人在法院判决之后,认为债务人没有钱,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执行与不执行的效果都一样,便一直怠于申请执行。还有的债权人则因为债务人没有财产,甚至怠于起诉,导致案件超过诉讼时效。
不管怎么样,作为当事人应当及时提起诉讼,并在判决生效之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否则因超过申请期限,那存在法律上的难题。
一旦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便不存在案件失效的问题。当然,若经过执行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再次提出执行申请则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由网友 淮北日月升 提供的答案:
这样的问题回答过几次了。
第一、题主需要注意,一定要在判决或裁定生效后两年内提起强制执行申请,逾期不申请,以后再申请,执行局一般会立案,如果被执行人以逾期为由提出异议,则法院会审查异议是否成立,成立的话会裁定执行期限届满不予执行,以后申请人就永远失去强制执行的权利。所以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提起强制执行申请非常重要。
第二、申请执行后,有可能在六个月内没什么结果,这时候执行局可能要求申请人申请终止本次执行,也就是所谓终本。终本就是暂时终止执行,待以后发现财产可以再申请执行。终本以后,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和失信黑名单一般会维持。
第三、终本以后,申请人不必灰心,应多方注意被执行人动向,如果他违反限高令,可要求拘留罚款,如果发现他有财产,可再一次申请执行,如果有财产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只要在判决生效两年内申请执行了,今后可能终本,但是他申请人的权利仍在,只要被执行人不死亡,申请人不主动放弃,这个权利一直存在。
第五、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死亡,又没有留下任何遗产,执行程序就会终结。如果被执行人留下遗产,申请人可以申请变更被执行人的遗产继承人为被执行人。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申请人可以申请执行遗产。
案例:
青岛即墨(原籍沂水)的武鑫,2016年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一级伤残,案发后骗取受害人刑事谅解,在脱离刑事制裁后立马玩失踪,分文不赔偿,受害者于2018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并将此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这个老赖可能觉得躲一阵子就没事了,实际上受害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对被执行人是终生追责的,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这笔账迟早会还的。
附录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83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网友 讼赢盈 提供的答案:
我是在法言法,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结论:执行案件,在没有执行完毕之前,是不会因时间问题而"失效"。
这里要重点论述一下申请执行人在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过程中容易犯的三个错误:
一、执行人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所在地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否则可能导致判决书规定的执行权力的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实践中,建议当事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及时申请执行,因为,能私下调解的就不用到法院起诉了,走了起诉程序,大部分被执行人基本不会主动履行债务,因此,应该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第一时间到法院申请执行。
二、递交了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在家坐等执行款到位了?
此种想法极度错误。
执行人在递交执行申请后,应该尽可能的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和其他债权信息。虽然,法院有权力去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房产、债权等相关财务信息,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不主动提出查询申请,有可能拖后相关查询进度,从而导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情况发生,因此,建议申请执行人应该尽快并尽自己所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务等相关信息。
三、经过查询被执行人无财产和经济来源,申请执行是不是就没用了?
申请执行并非无用之举。
首先,申请执行后,确因被执行人经济原因无法履行执行义务的,法院可以"中止"此次执行,这就可以保证申请执行人的权力一直在法律保护时效之内,不会因为超过了两年未申请执行而丧失申请执行的权力。
其次,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履行能力,不代表以后没有,暂时没有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代表日后找不到。
作为当事人,不应以自我感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认为起诉或者申请执行于事无补,进而放弃起诉或者申请强制执行权利,导致自己的合法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得不到保护,即使诉至法院也已经无法胜诉,或者因法律文书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超期,而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当下,国家正在积极化解执行难问题,"老赖"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在高压之下,隐匿财产据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我是在法言法,欢迎关注、留言和转发。
由网友 法律研究僧 提供的答案:
如果法院做出生效判决之后,胜诉一方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即使被执行人一直都不还钱,被执行人名下也没有什么财产,执行案件也不会存在失效的说法。
但是,执行案件一般都有执行的期限,通常来讲是执行立案之后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法院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那么,对于这样的案件,法院可以基于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对案件进行结案处理。
但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种结案方式,并不意味着执行案件的终结。如果在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了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案件的执行。
所以,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到执行程序,即使法院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也不用去担心案件会失效。
执行案件是不会失效的,申请执行人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去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然后向法院提供,由法院去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执行,从而收回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我是,欢迎关注我,和我一起学习更多的生活法律知识!
由网友 长沙肖冬香律师 提供的答案:
判决书不会失效,执行案子不能成功执行到位的,可以申请中止执行,再在适当的时候提出恢复执行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判决后,被告有义务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后,你要主动申请法院执行!在两年内提出,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冻结、查封、扣押等,进入执行程序后,如果你提供不了对方的财产线索,或者法院也调查不到对方的财产,出现无法执行的情况,可以申请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如果发现了对方的财产线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中止是暂时性的,引起执行中止的原因一消失,即应恢复执行程序。
超过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无法再通过法院执行对方,但判决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可与对方协商约定履行法院判决的方式或对方清偿债务的时间。
由网友 三棱镜法律咨询 提供的答案:
其实这个问题的实质是申请执行的时效问题。三棱镜法律咨询来解答你的法律疑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超过2年执行时效是否就意味着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了?债权债务就消失了呢?非也!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超过执行时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被执行人对时效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也就是说超过2年执行时效,法院就不会再帮着你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了。但债权债务没有消失,债务人可以主动归还,不主动归还,债权人只能采取自力救济。
总之,赢了官司,千万不要就以为万事大吉了!要在2年内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即便被告人当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要及时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由网友 半生荒岛 提供的答案:
我7年前曾经起诉执行过别人,到现在钱也没要回来。
大概2015年左右借了10万给朋友,然后这货拿去做期货一夜输光,就给我一纸借条逃之夭夭。无奈之下我起诉了他,没想到开庭这天这货出现了,表示了还款态度,最后法院下了调解书,双方约定了分期还款的具体方案。
没想到这货出庭只是为转移财产拖延时间,当时借钱的时候他名下有套夫妻共有的房子,等到要他还钱的时候,他已经离了婚,房子也卖了。
我再三催他还钱,这家伙索性消失了,拉黑了所有联系方式。我于是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过法院调查,他名下没有任何可以执行的财产,银行卡里只有几块钱,执行法官也到他老家核实过了,确实是没钱,他老婆也是。
这里说一下,当时调解的时候,不知道他怎么忽悠的,他老婆也过来签了字,这为以后要回一部分钱埋了伏笔。
执行局那边要求我提供新的财产线索,我也提供不出来啊!于是这件事就一直拖到今年,已经7年过去了。今年3月份,法院突然打电话找到我,说被执行人来还钱啦。幸福来的太突然,我是立马赶到法院的,是他老婆来还钱。他老婆说一直是失信人黑名单,单位几次要她出差她都不能去,因为要坐飞机什么的,太麻烦了,于是就想把自己签字的那5万块钱还了。至于她前夫,她也没消息。离婚之后再也没联系过。我本来要主张利息的,但想想本来也不关她什么事,都是被她前夫坑的,而且法官也劝我尽早结案,于是就算了。
至于她前夫,如果不还钱就一直在黑名单里。所以这个钱不管拖多久都一直有效,法院或者你自己一旦有新的财产线索都可以立即重新执行。但是时间长了法院会进行终本裁定,暂时结案。就等你提供新的线索或者被执行人自己还钱。
由网友 上海诉讼法律人 提供的答案:
1.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要进入执行程序,即使法院裁定对方没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也不影响你在对方有钱后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即这辈子只要他有钱,你都能申请法院帮你追讨欠款。
2.你所说的执行时效是指判决书生效后,你没有主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没有其他的原因比如说天灾地震或者你本人生病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你无法申请,那么判决书生效满两年后,你再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异议理由是你的申请过期了,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对方的。
3.这个超两年失效应该由对方提出,法院不做事先审查,即就算超过两年,对方没有提出抗议,那么法院还是应当继续执行。
4.这个制度的目的是要求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权利,毕竟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仍没有履行,那么你不申请故意拖延既增加法院工作难度如查找被执行人难度加大,也导致被执行人负担的迟延履行罚金大大增加,所以法律规定了这个期间用来增加司法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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